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湖州市财政局 2024-11-22 15:12:47

一、项目编号:0625-24215699

二、项目名称: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典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街区商城1幢1224室

被投诉人1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被投诉人2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湖州市广场后路158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安宸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中南家居广场2幢608室01

四、基本情况

杭州典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就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安辰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699),于2024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此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条件,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公开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但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仅为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未包括制造商的授权委托函。招标文件中有关商务技术文件规定“▲(1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等销售许可文件”,即如投标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对与投标国产产品,采购人不得将制造商授权书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
另经本机关调查,浙江安宸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机关将对浙江安宸贸易有限公司的这一情形另行调查处理。
关于投诉事项2:经本机关调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诉人杭州典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评分均客观一致;在质疑答复阶段,经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投标人有关招标文件中“2.2:图像旋转:支持冻结图像可进行360°任意角度旋转”、“2.4:图像标注:在图像冻结状态下,支持在图像上进行箭头和文字、数字、符号标注操作,单幅图像≥26组”和“★2.13:产品使用年限:≥10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项技术参数响应均为负偏离,共计扣7分。根据投诉人杭州典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响应表的描述“2.2:图像旋转功能:支持图像进行360°旋转,基于垂直方向的镜像操作”、“2.4:图像标记:在图像冻结状态下,支持在图像上进行箭头和文字标注操作,单幅图像26组”,无法解读该两项技术参数描述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人对于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699)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全部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或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信息:

  • 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财处〔2024〕15号.pdf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